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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爱茉】遛狗的日常

ooc文笔渣请注意
望不嫌弃
恋爱喜剧
与上篇《下雨天的日常》为同一paro
ps:前篇有设定爱丽丝家养了只萨摩耶,名字就叫爱丽丝






爱丽丝习惯每天遛两次狗,一次在清晨一次在下午。她家那只蠢萌蠢萌的大白狗除了名字以外,其实还有很多地方和她很相似,例如毛量超多啊,体力很好啊之类,一下子跑他个八九公里简直不是问题,而不同的地方在于她家的狗是个多动症的娃。

每次一出门,大白狗就跟哪辆富家子弟开的跑车一样冲了出去,横冲直撞,死都不停,猜是煞车坏了。它爪子踩在地面“哒哒”的声音像马蹄。爱丽丝牵不住,主要是怕狗绳会断或者勒死这活泼的家伙,只好跟在后面一起跑马拉松,也不知是狗溜她还是她遛狗。幸好她家地位算是偏僻,不怕撞到旁人或被投来诧异的目光。

大多数时候,她一遛狗就要遛上一个多小时,不然大白狗会发脾气不肯回家。她身上穿的那件白色衬衫即使在不热的天也会被汗水打湿,要是鞋子不太合脚或者是新鞋,还会磕出伤口。养狗实在不是件易事,她一直想当年因为这家伙太可爱而一时冲动买了回来是个极大的错误。

她今天出门时刚好碰到了茉美香,茉美香就来陪她,一人一狗的马拉松变成二人一狗的马拉松。爱丽丝身经百战遛这家伙遛了上百次自然是遛得得心应手,但茉美香体力不算特别好,多少要迁就下。她把狗绳绕在手腕上,勒出了几道比以往都要深的红痕。

在大白狗好好走了没几步路就又一次往前跑时,爱丽丝回头看了眼已然吁吁喘气的茉美香。

“茉美香,还可以吗?抱歉,这家伙太活泼了。”

“嗯,”茉美香摇头,艰难地扯开了一个笑容,“我不累呢,不要紧。”

都已经这个样子了还说不累,温柔什么的,你才是啊,爱丽丝有些无奈地想,但没说出来。她向左看见到河边的斜坡是草地,能坐着休息。

她索性快跑两步把大白狗抱了起来,那脏兮兮的狗爪子差点踹到她的下颏,幸好被她躲开。

“茉美香,我们不如去那边的草地休息吧?......啊爱丽丝你别乱动啊!可恶!”

茉美香停了下来喘气,看着和大白狗搏斗的爱丽丝,笑出了声,她想,那果然是个很温柔的人啊。




青春是绿色的,草地也是,所以草地总带着一股清新的味道,生命的气息,人们这样说。但也并非说是躺在上面就能领悟到生命真谛,毕竟草地上偶尔闪烁的光也只是因为露水濡湿而非寂光。不过要单论在草地上休息也是件不错的事情,如果你不怕包括蚯蚓在内的一切虫子的话。

茉美香是有点怕虫子的,但有爱丽丝在,她就不怕了。

她们坐在草地上闲聊,挨得很近,近到能让金色的发丝稍稍地触碰到粉色的发丝,近到能让以蝴蝶作包装的香水味和甜蜜的糖果味无声地缭绕在一起,她们白哲的手牵着。少女的胴体是一朵明胶做的茶花,柔软而富有弹性,淋上樱桃的酱汁就成了唇瓣和指尖。她眼睛是一片碧绿的北冰洋,在婴儿时流了太多眼泪,就只剩下冰岛,但这片冰岛现今却化在温暖的粉色里,成了璀灿的海洋,暖洋。

远处天空的尽头开始有红艳的血色,像谁的红玫瑰晕了开来;旁边的河面波光粼粼,像谁的白月光碎在里面。她们开始聊风景,明明上一句还是大白狗真可爱,下一句就是这里的风景真漂亮,话题过渡得很是不自然,不过也没人在意。

茉美香聊着就抬起了头,两只手的大姆指和食指比划长方形的形状,框出一片天空。

“今天的天空好漂亮啊,我想以后在房间里放一张这样子的照片。”

她说,然后把比划出的长方形移到左边,是爱丽丝的方向,框出了爱丽丝的侧脸。

“还有,爱丽丝酱的照片也想放一张在房间里!”

“呃.......好奇怪,为什么呢?”

“因为爱丽丝酱超级——超级——温柔啊!我最喜欢爱丽丝酱了!”

爱丽丝听到了笑得腼腆,这时不像成熟的女孩儿,像哪位青涩的艺术家的笑。斜阳的血色漫遍整个天空,也染红它所拥抱着爱着的万物,她就溺在这片血色里,原本白哲的肤色成了血色。

她学着茉美香的手势,将比划出的长方形对着茉美香。

“那我也在房间里一张茉美香的照片吧。”她说,但后半句,“我也很喜欢茉美香”却终究没能说出口。

“嗯!”茉美香点头,在两个用手比划出的长方形之中,与她相视一笑。

当血色的潮水褪去时,爱丽丝想,她大概会将茉美香的照片放在一个白色的柜子之上,因为她家没有粉色的柜子,但她可以买一两朵粉色的不知名的花放在旁边,她甚至还可以去某座山上采,采走长在湿土上沾着露滴的花。她觉得那沾着的不是晨露,是山的血液,微风吹过干了就是融入花瓣里了,融入散布的脉络里,那是山的女儿。

她想,她确实是很喜欢茉美香的,正如她喜欢所有粉色的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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